近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办法》。
该《办法》明确界定了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管职责及范围,对须移送工商部门查处违法广告的情形作了详细规定,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管理、督察考核、发布通告、诚信档案、认定鉴定、撤销或建议撤销广告批准文号等进行了统一规定。同时,要求各级食品药品部门将违法药品等广告产品作为监督抽验的重点,依法从严查处擅自添加药物活性成分或利用虚假广告销售假劣药品等行为。